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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利率上限拟由3.5%降至3% 监管要求寿险公司开发不同预定利率水平产品储备

时间:2023-04-22 04:19:1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涂颖浩 每经编辑:陈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寿险部正陆续召集多家公司总精算师开会,要求保险公司调整新开发产品的预定利率,尤其是传统寿险产品,明确超过上限(3%)的将不予报备。


(资料图片)

一位与会精算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公司紧跟政策,新产品对此已经有所准备。防范利差损风险,对整个行业长期来说肯定好事情。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要开发不同预定利率水平的产品储备,防止出现断档。

对储蓄类及终身类寿险影响较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就产品开发约谈多家公司总精算师,明确产品开发主体责任,合理审慎确定产品定价假设。监管将从严审核,预定利率超过以下上限的,不予备案。具体而言,普通产品预定利率上限3%,分红产品上限2.5%,万能产品保证利率上限2%。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险企开发的产品定价利率只要不高于评估利率,可以直接备案,反之则需要报监管审批。

2019年8月30日,为了防范行业的利差损风险,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期年金的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执行标准由“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2015年9月28日,原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分红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为定价利率和3%的较小者。2016年9月2日,原保监会发布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调整为年复利3%。

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在受访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预定利率下降对储蓄类及终身类的产品影响都挺大,包括增额终身寿险、终身年金、两全年金、终身重疾等产品,目前大多数是以3.5%定价的。对于“保底利率+浮动利率”分红险、万能险等理财险产品,影响则相对较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预定利率下降涉及的主要是新开发产品,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资本金充足的公司,也可以保持一定的原来预定利率产品继续销售。

不得炒作高预定利率老产品停售

东吴证券分析师此前表示,“引导降低负债成本将大幅刺激产品销售,老产品停售炒作难以避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谈话中强调不得炒作高预定利率老产品停售,并要求保险公司准备多种利率水平产品预案,做好产品替换计划方案,一个月内完成新产品开发。

“目前公司紧跟政策要求,做好新产品的储备。”一位与会精算师表示,防范利差损风险,对整个行业长期来说肯定好事情。

平安证券在近日发布的研报中表示,2018年以来,主要券种长端利率中枢下行,长久期债券和优质非标资产供给有限,保险固收类资产配置面临挑战。同时,权益市场收益率波动较大,对投资收益率影响较大。

3月23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组织保险行业协会以及20余家寿险公司,围绕险企的负债成本、负债与资产的匹配情况以及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对公司影响等方面开展调研。目前,各险企已就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达成共识。

回顾上一轮监管调降预定利率。1992年到1996年间,寿险业竞相调高普通型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一些产品复利高达8%以上,1999年,原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全面叫停高预定利率产品,强制寿险公司将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

相关数据显示,在该政策发布之前,中国寿险业积累的利差损达到数百亿元,至今仍有个别公司在消化当年的利差损风险。

据了解,此次监管还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开发和销售费用管理。定价测算与实际相符,首期保费与首期费用一致,强化产品报行合一管理制度建设,出现产品备案与实际不一致情况,将做叫停产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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