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苏州余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核发了全苏州市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标志着新版营业执照在元和全面启用。
此次新版营业执照照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调整。首先,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其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最后,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随着今年3月1日起全面施行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和优化了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作为配套实施内容,9月1日起,对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梅方滢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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