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海印发《关于探索建立自贸港“首席风险官”制度及风险管控体系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自贸港“首席风险官”制度,强化风险防控组织领导,控制化解风险。
《方案》明确,成立琼海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为“首席风险官”的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工作指挥部。15个风险防控对接专项工作组组长及各镇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各领域、镇区的“首席风险官”。
琼海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明确阶段性风险管控的重点,《方案》要求从思想作风懈怠、国家安全、意识形态、走私、税收、金融、数据流动、人员跨境便捷流动、投资、服务贸易、房地产、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民生保障、廉政等15个方面梳理存在风险点,通过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对照《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方式查找风险。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自贸港“首席风险官”制度建立了多项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一方面探索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科学开展评估,提高风险评估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建立月度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根据最新风险情况对每一风险点按照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设定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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